纪律复议

 

被开除学籍的学生,在一定期限后复议的 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,不得请求复议 驱逐行动已经过了. 任何过早提出的复议请求都将被退回 给以前的学生.

 

任何重新考虑任何开除的请求应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提出 受托人的. 复议请求书应当标明复议请求书,并写明复议请求书 学生要求重新考虑校董会开除的每一个理由 决定.

 

校长或其指定人员应共同审查复议请求 有听证记录和有关驱逐出境的文件,以保证 该请求符合复议的要求,并且一切都是相关的 提供给校董会的资料.

 

在收到任何复议请求后,该学生所在的学院 被开除学籍者应立即提供一份请求副本,并与学院联系 总裁或其指定人员应在十(10)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该请求 收到请求后. 学院院长或其指定人员的答复应如下 寄给校长,并给学生一份副本.

 

校董会应考虑任何重新考虑任何开除的请求 在收到后三十(30)天内举行的任何定期公开会议上 校董会的要求.

 

除非前学生另有要求,校董会应考虑 在非公开会议上提出重新考虑开除的任何请求,应按照 教育守则. 校董会应只考虑重新考虑的请求; 学院院长或该学生所在学院的指定人员的任何回应 被开除了,开除记录是什么. 校董会不得考虑 还有其他证据吗?.

 

校董会可自行决定是否允许前学生 亲自提出复议请求. 如果董事会同意的话 to such a presentation, the College President or designeeand#160>of the College from 哪个被开除的学生必须有机会陈述和回答.

 

校董会对重审申请的最终行动应是 在公开会议上作出的决定,以及该决定的结果,应作为下列事项的公开记录 该地区.